hao3hlic 2009-5-26 15:27
对自行车明目张胆的歧视
对自行车明目张胆的歧视 开始感觉某些人对自行车有歧视是在大学时代。那时候,和大多数学生一样,每天骑着一辆哐哐作响的二手自行车在校园内外穿梭。而每次进出校门时,门卫都要拦住骑得正欢的车子,理由写在旁边的一块木板上:下车推行。为什么要下车?跟门卫争了几次,每次都是一句话:有规定。是啊,是有规定,但我看得清清楚楚,那骑摩托车,却照样大摇大摆呼啸着出入,他们不用推行;我还看见,那些进出校门的小车,他们也不用推,而且,有时候那些门卫还莫名其妙的对着小车啪地行个军礼。一直不理解“下车推行”的意义何在。有人说,是对门卫的尊重。这很有意思:自行车得尊重门卫,摩托车和门卫之间不需要尊重,而门卫则得尊重小车。也有人说,下车推行是为了安全。这一理由好像在说:自行车比摩托和小轿车更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总之,在我看来,这一规定只是为了歧视自行车而已。 今天又旧事重提,是因为前两天的一次遭遇。这两年,苏州城里非常流行电动车。电动车造型和摩托一样,速度也不低,还没有牌照限制。我也就在不久前甩掉了让我觉得屈辱的自行车,跟风买了一辆电动车。就在两天前,我骑电动车带老婆出门,在一十字路口被警察拦住,要罚款5元。我觉得莫名其妙。就在我身边,那些和我的电动车一模一样的摩托车正带着人畅行无阻,为什么单单抓我?警察解释:这是规定,摩托车可以带人。我问为什么?警察答:有问题可以投诉!投诉没精力,只得交钱走人。离开时,老婆提醒:警察好像刚才没有给你敬礼?我想想,确实没有。苏州的警察很有礼貌, 我是相信的,这次大约是忘了,决不是因为我车的档次太低。但我还是生气,凭什么摩托可以带人,而电动车不行,自行车就更不行了?!是因为摩托速度快,还是因为它要交养路费?速度快,不是更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吗?养路费什么的,和交通安全有关吗?想来想去,唯一想出的答案就是:对电动车自行车有歧视。 联想起前两年一些地方闹得轰轰烈烈的“撞了白撞的”地方法案,在我看来,其实也是歧视。记得当时上海有位老教授就因为骑自行车横穿马路被汽车撞了,而成为第一个被“白撞者”。具体的事不想讨论,只是法案中有许多地方让人疑惑:汽车撞死了行人可以白撞,那么,自行车(摩托)撞死了行人白撞不白撞?两辆汽车相撞了,违章一方被撞死的司机白撞不白撞?这一法案似乎只在保护有车一族的利益,而置无车一族(包括自行车)的权益而不顾。据说,这种法案当时在某地还被地方人大通过了。幸运的是,最终被有关部门废止了。 从不成文的规定,到成文的规章,再到有法律效应的地方法案,都在对自行车进行明目张胆的歧视!这歧视的,其实是那些骑车的弱势群体。对于这种歧视,我们似乎都习以为常,因为它们是规章是规定。在我们的生活中,法规中,还有多少这样的歧视存在? 转自: http://www.iceac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