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中炭 2007-3-25 12:40
报告文学:植物人可后实行安乐死?
[size=4]大多数植物人复苏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那么对于植物人可否实行安乐死呢?对此,我国学术界有两种意见。持肯定韶山的人主张植物人应该成为安乐死的对象。其理由主要是认为植物人没有意识,所以对他们实施安乐死不违背本人意愿。在许多医学著作中,都有类似的观点。持相反意见的人士认为,植物人并非没有意识,而是没有进行意思表达的能力,因此无法断定对其实施安乐死是否就会不违背其意愿。其次,植物人复苏的奇迹是客观存在的,如果轻率地对他们实行安乐死,全是任意剥夺植物人的生存权,这是法律、情理都无法容许的。确立脑死亡的重大意义[/size]k7ns.c&tF|&n'X']a
[size=4] 1988年10月14日,这一天对于35岁的王某来说,简直是一个黑色的日子。上午9点多种,王某骑着自行车走在公路边上,她刚给丈夫女儿买了新衣。就在这时,路中央行驶着一辆公共汽车的轮胎由于螺丝松脱,突然飞了出来,自重40多公斤的轮胎带着一股风力,从侧面砸向了王某。她的头往下一歪,眼前发黑,便重重地摔倒在地上,顿时失去了知觉。医院里,医生们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来抢救她,但她再也没有醒过来。[/size]
Q1@QgL*V K(R
[size=4] 病房里,王某静静地躺在病床上,脖颈已经被切开,露出的气管上盖着纱布,鼻孔插着食管,细白的双肩坦露在被子的外边,没有任何反射动作,看上去就像一个熟睡的人。切开气管是便于吸痰,每天进食就靠插在鼻子上的管子,冷暖只有靠加减被子来调节,每天照顾这样一个病人比照顾一个婴儿还要困难得多。因为她的一切只有靠别人来料理,就连大小便也是靠不断地换身下的垫子来解决的。从进医院的第一天开始,一年零八个月的时间里,她一次次走向死亡,又一次次被医护人员解救回来。[/size]
J,{_es0P
[size=4] 医生采取了一切措施,先后为她进行了6次大脑手术,其中一次是将一名流产婴儿的脑汁液抽出,注进她的大脑。这次手术的结果,王某的下肢有了轻微的感觉。当时,医生和家属都非常兴奋,他们热切地盼望奇迹的出现。但是,术后第7天,脑内突然无菌感染,彻底摧毁了她的中枢神经系统,这毁灭性的打击也预示着她复苏无望了。[/size]r;r#P
jNPW8L
[size=4] 1995年,王某已经是40多岁的人了,在病床上整整躺了7年。7年2500多个日日夜夜。那辆曾经“闯祸”的大客车,已经运行得老态龙钟了。肇事单位已经支付了90多万元的医药费,这对于享受国家补贴、负债运营的公交车队来说,实在不堪负担,谁有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呢?已是脑死亡的王某活一天就要治一天、花一天的钱。[/size]
)f?{K:E9bS~
[size=4] 死亡是指一个人生命的终止,主要包括呼吸和血液循环功能的停止,这是法学辞典上明确规定的定义。但现代医学的飞速进步使这一法律概念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在一系列生命支持系统的帮助下,尽管病人的脑已死亡,然而其心跳和呼吸功能却可以维持数月、数年、甚至数十年之久。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生物学概念的人仍然有心跳和呼吸,可以说仍然有生命;而作为社会学概念的人则和社会的一切交往都已中断,社会功能已经不复存在,因此脑死亡实质上意味着人的死亡,换句话说,死亡应该以脑死亡作为标准。[/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