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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道德经”有感 {一}

读“道德经”有感 {一}

读“道德经”有感

 

老子告诉我们,是众生就必得美之为美善之为善,否则就无法认知的生命活力,但是美之为美”,“善之为善要在道法自然下进行,不可感情用事,否则又会因执着而给你自己造成麻烦,因为它是把双刃剑。

 

老子还发愿众生虚心弱志,又希望众生减弱一点贪求心。他不是害怕众生的贪求心,是众生,是业力身,必有贪求。就宇宙生命系统整体来讲,众生的贪求心,正是的生命活力中的一部分内驱力。!物芸芸,各归其根,任何一个生命个体都不可违拗这一愿力,人类主观意识认定的,都是梦幻泡影、过眼烟云,障不了

 

老子还劝诫众生不可过分执着,这种执着除了给你自己造成麻烦之外,你什么也得不到,完全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因为天之道功成身退。记住,功成身退的是,不是也就是因缘和合而成,缘有聚必有散,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一个事,物的存在,就有他的历史因缘使命,这个使命完成了,就是功遂,功一遂,缘必散,身必退。用《阴符经》的话说:天生天杀,道之理也,用《道德经》的说法道可,道非,常道。也就是说功成身退的决定权是因缘,不在你的主观感情。个人的主观意志不符于天道,什么作用也没有,不会成功。个人的主观意志符了天道,也就不是主观意志了,而是天道本身在起作用。你不理解这个天道,就只有烦恼,缘散了,功成了,你不退也得退,如不想退,必定白苦恼。不符天之道必自寻烦恼.甚记!

 

    很多人因感情用事,多愁善感,把已经过去了缘已尽的事死死抱着不放,真不该!有些事能做的就认真去做,不能做的就坚决放下,不必挂念,因为缘已尽了。美的事善的事都要去做,但是一切都要顺其自然,不可违拗。

[ 本帖最后由 咸临公子 于 2007-8-24 10: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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