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师道尊严”,是传统文化赋予我们的教育理念。文章提出“师道尊严”包含了“师德”、“师尊”、“师威”三个基本要素,而“师威”一直是人们质疑“师道尊严”的集中点。文章分析了“师道”要不要威严,能不能敬畏,指出“师道尊严”中所蕴含的传统伦理价值观依然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师道尊严 师德 师尊 师威
[作者简介]黄燕(1964- ),女,江苏南京人,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社会科学系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政治学及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上海 200235)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06)36-0160-02
“师道尊严”是个耳熟能详的词语,通常我们总会从消极的意义上把它和教师的唯师独尊式的专制教育、非人道的体罚学生以及扼杀学生的个性和创造性等联系起来。但是,正本清源,我们还会发现“师道尊严”在弘扬尊师重教、塑造人文精神方面有着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尤其是在当前学习贯彻“八荣八耻”的过程中,崇尚师道尊严,对于重建我们的道德秩序,也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师道尊严”探源
探源“师道尊严”,其中至少包含如下三个基本观点:
其一,“师德”。何为师,《论语·宪问》曰:“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这是孔子对为师之道的一种解释:我为什么要为他去劳作呢?因为我爱他!我为什么要对他进行教育呢?因为我爱他!教育是具有爱心的人所从事的事业。在孔子看来,为师之道在于仁也!“师者,人之模范也”,德高望重是为师的重要条件,正如《荀子·修身》所言“以善先人者谓之教”,只有具备了善的品质才可教育他人。所以,师德是教师及其教育受人敬重的基本前提。
其二,“师尊”。《荀子·修身》曰:“礼者,所以正身也;师者,所以正礼也。无礼,何以正身?无师,吾安知礼之为是也?”“礼”用于矫正人的思想行为,是维护社会安定的根本,没有教师,“礼”的这种作用便无法实现。“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贵师而重傅,则法度存;国将衰,必贱师而轻傅,贱师而轻傅,则人有快,人有快则法度坏”。可见,教师的地位和作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荀子把教师与“天”、“地”、“君”、“祖”并列,宣称“天地”是生物之本,“先祖”是族类之本,“君师”是统治人民之本。可见,荀子非常重视教师的作用,提出国家的治理必须依靠国君和教师两者的力量。在他看来,国家的兴盛,必定使教师受尊重、有地位,教师受尊重,国家的法律制度就能保存;国家衰亡,必使教师身处卑微,为人所轻,人就肆意妄为,人一旦肆意妄为,国家的法律制度就会被破坏,社会的秩序不再,文明就难以为继。所以,尊师重教,事关国家的兴衰存亡。
其三,“师威”。师有德,道有尊,师道之尊就体现为一定的威信和威严,令人崇尚,令人敬畏。《礼记·学记》曰:“凡学之道,严师为难,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意思是说:凡是为学之道,以尊敬老师最难做到。老师受到尊敬,然后真理才会受到尊重;真理受到尊重,然后民众才懂得敬重学业。换言之,为师者,在学生面前,无论如何都要保持自己的尊贵与威严,这样就会使学生产生敬畏之心,敬则服,威则从。学生敬畏老师,才会敬重学问,真理才由此被崇尚。所以,敬畏老师就是敬畏知识,崇尚真理。
二、对“师道尊严”的反思
很久以来,我们都认同师德的重要,也明白教育对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的意义,而对于为维护师道之尊而推崇的敬畏之感,却有着太多的质疑和批判。似乎崇尚敬畏师道,会导致教师滥施权威,会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事实上,负面问题的发生,主要在于师德的缺损,而不在于敬畏本身,我们切不能因为有教师滥用权威而放弃对师道的敬畏,不能因噎废食。相反,树立教师的威信和威严,是教师之所以能够“传道、授业、解惑”的必要基础,而学生学会敬畏应该是其学习知识、崇尚知识的基本前提。
涂尔干在《教育与社会》一书中指出,教育在本质上是一种权威,教育的特征之一就是具有较高的道德能力,是代表道德的权威,是社会道德和社会文化的促进者。由此可见,师德、师尊、师威正是教育之本质的直接体现。崇尚师威,可以帮助学生学会敬畏。在教育活动中,敬畏感作为一种道德情感,对于人们内心价值秩序的建立、师生间关系的重建以及青年学生人文价值观念的树立,能起到重要作用,它会改变青年学生的人格特征。以往对“师道尊严”观念的批判其实是忽略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距离。事实上,平等只是一种人格地位、权利上的平等,而不是指师生间的对等。教师,作为学生人生的指引者、学业的辅导者,他们与学生之间必然存在着客观的距离。学生只有正视这种距离,认清自身与教师间的差距,才可能有发展的目标与空间。学生对教师存有敬畏感是学生成才立业的前提之一。
所以,我们需要形成这样的共识:学校不仅是知识的殿堂,也是道德建设的高地。学校教育是学生接受社会化的重要途径和场所。在学校,教师不仅要传授知识,同时也是道德教化的楷模。师道不被敬畏,道德教育就没有感召力。具有尊严的教师,是具有尊严的教育的载体,也是具有尊严的学生的榜样,“师道尊严”不仅仅是教师个体的尊严,而且更重要的是教师职业、社会文明的传承者整体形象的尊严。敬畏师道关乎学生的成才,关乎教育的发展,关乎文化的传承,关乎社会的进步。尊师重教,是我们社会的主旋律,也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内容。我们需要打造这样的师生关系:教师须敬业、学生懂敬畏。让学校成为道德净土,使学生逐步成为社会基本伦常关系的实践者和引导者。
当然,“师德”、“师尊”、“师威”是相互联系的统一体,其间相互依托、相得益彰,离开“师德”、“师尊”来刻意追求“师威”不仅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可能的。“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是师道尊严的伦理基础,是教师的人格魅力之所在,良好的“师德”是维护“师威”的前提条件。正如孔子所言,“其身正,不令而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那些“学不高”、“身不正”的教师无法得到学生和社会的敬重,敬畏之心自然难以培育。另外,从教育的大环境看,制度建构和政策导向对于“师尊”的确立也是至关重要的。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教育产业化、商品化倾向,应试教育催生的功利主义倾向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升学率、就业率成为教育的价值取向,师生关系异化为市场买卖关系,教师的道德教化功能被弱化,教师职业的社会地位陷入了尴尬境地,经济地位不断走高,职业人格日趋走低。社会在质疑教育产业化和应试教育体制的同时,也对教师及其教育的崇高产生了疑惑。“师德”受到质疑,“师尊”难以为继,“师威”日益失落,这不仅是教育界的问题,更是整个社会的问题,需要引起全社会的足够重视。
三、再塑“师道尊严”
综上所述,关注“师德”、“师尊”、“师威”,有助于构建和谐的教育环境。我们有必要还“师道”以“尊严”,让学生学会敬畏,知道感恩。重塑“师道尊严”,教师有责,政府有责,社会有责。
在这方面,首先要加强师德建设,维护榜样的尊严。在学校教育中,维护“师道尊严”,也就是维护榜样的尊严。我们不能苛求教师是无所不知的知识化身,如今是信息社会、网络时代,教师已不再是无所不知的知识楷模,学生接受知识的来源变得多样化,电脑网络、书籍报刊、电影电视以及各种大众传媒都可以成为信息源,教师课堂上传授的信息在学生接受的信息总量中所占的百分比逐渐下降,教师在知识传播过程中的垄断地位和权威受到撼动。因此,在知识爆炸的信息社会,教师更应该是求知求真的榜样,做道德的楷模,“师道尊严”就是要保留对知识和道德的崇拜与敬畏。教师是教育的主体,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学生“亲其师则信其道”,教师要有人格魅力。教师应该成为热爱真理的典范,不能仅仅满足于传授知识,更应提供获得知识的方法,启发学生求真务实。“润物细无声”,教师的言传身教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一生,教师必须慎独自律,在学生面前要时时刻刻保持好自己良好的形象,做好学生人生的引路人。
其次,作为社会公共权力主体的政府有责任为师道尊严“保驾护航”。教育作为公共的社会资源,政府理应为它提供制度保障,维护教育的公正和公平。政府有责任设计合理的公共平台,为教师的任用、督导、考评提供科学的、可操作的制度安排,这样才能保证师资的质量。教师从事的是教书育人的工作,被喻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样的工作有特殊性,光用知识、学历背景来成就合格的教师是远远不够的。在法国,教师的任用有严格的上岗要求,不仅如此,他们还有专门的教师督导制度,对教师工作进行指导和评估,以保证师资的质量和队伍的纯洁。政策和制度是指挥棒,对教师的地位和作为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所谓有素质才能有作为,有作为才会有地位。如果对教师的入行不做严格把关,教师队伍良莠不齐,则既难有作为,也影响教师的整体形象,更难获得尊严。虽然我国的教育投入、规模有了重大发展,但是在制度和政策层面上依然存在不足。比如,由于高校的评估过于关注科研、学历、职称等一系列的量化指标,这些量化指标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从校长到教师不得不急功近利,关注论文的产出,忽略了师德和讲台。虽然师德是一票就可否决的重要指标,但是对它的考量过于笼统,事实上难有作用。师德高尚的好教师不能单靠教师个人的道德自觉来完成,我们需要用优良的制度和规则来造就一大批好教师。所以,政府的责任在于制定恰当的制度和规则,保证师资队伍的优质,塑造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教师群体,保障教育的公共性,避免功利主义和拜金主义的腐蚀。只有维护好职业队伍的纯洁,才可能有教育事业的崇高;只有维护好教育的尊严,才会有对师道的敬畏。
再次,师道有尊严也需要全社会的通力合作。“师道尊严”仅仅依赖教师的自律和政府的积极作为是不够的,它还需要社会的呵护。社会舆论、媒体导向对“师道”能否有“尊严”影响深远。曾几何时,社会舆论认为教师是资产阶级代言人,必须接受劳动再教育,于是教师只能夹着尾巴做人,无法理直气壮地传道、授业,谈何“师道尊严”?而今,社会舆论认定教育要“以学生为本”、“学生是上帝”,教师必须也应该为学生提供服务,接受服务是学生的权利。于是乎,当有个别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出现不当行为时,诸如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甚至以学生换取不易之财;或者,当有的教师学术腐败、道德行为有失检点时,社会舆论、媒体就会群起而攻之,口诛笔伐。我们应该看到,舆论媒体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它使害群之马暴露于阳光之下,维护了教师队伍的纯洁;另一方面,个别人的行为被媒体过于放大,公众受舆论的引领,教师的形象、教育的神圣也会受到玷污。一旦斯文扫地,哪里还有“师道尊严”可言!社会有必要关注教师的声誉,不能因为个别人的不当行为使整个教师的职业形象受损。师道有尊严,教育才有尊严,教育有尊严,文明才能有持续动力。
“师道尊严”是传统文化赋予我们的教育理念,我们除了要一如既往地避免“师道尊严”可能产生的消极作用之外,更有必要看到崇尚“师德”、“师尊”和“师威”对于当今学生的人文素质养成、促进当代教育发展所具有的积极指导意义,继承它的合理因素是我们对待传统文化资源的应有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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