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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讨儿的真实故事

乞讨儿的真实故事

看一下乞丐儿童的乞讨生涯……人行道上,一个纸盒,就是他的床垫;一个塑料盆,既是他吃饭的家伙,也是他求乞的工具。本应该躺在奶奶怀里撒娇的年龄,本应该在课堂里听老师讲课的年龄,是谁把他驱赶到马路边儿上来? 

爸爸,我拉你一把

 

南京晨报记者对话南京街头儿童丐帮,揭开鲜为人知的内幕

一到晚上,南京新街口、夫子庙、山西路等繁华地段,总有一帮儿童乞丐拦截路人强行乞讨。

记者经过一个星期的调查后发现,这些儿童丐帮大都来自河南、安徽和甘肃3个地方,而站在幕后的大人也基本上是孩子的父母,他们就是利用人们同情儿童的心理,驱使自己的孩子强行乞讨。在这些带着孩子乞讨的职业乞丐中,他们的月收入超过3000元。

 

这样做能多讨点

    为了弄清楚在新街口金陵饭店门口三“母子”是否真是母子关系,记者决定与他们近距离接触。

    他们“收工”以后,“妈妈”带着两孩子走进了黄家圩一条小巷子里,并在一小饭店坐了下来。该女子先点了几个包子,女童拿起包子几乎是一口一个。“少吃点,留两个包子给你姐姐。”

    10分钟后,一30多岁男子带着一腿部残疾的女孩走了进来,女孩看上去只有六七岁。吃包子的女孩看到残疾女童连忙跑了过来。“姐姐,我今天要到了好多钱哦。妈妈奖励给包子,还留了两个给你。”女童说完,拉着姐姐坐了下来。

    这对夫妻介绍,他们来自安徽,由于家庭困难,加上孩子又多,实在没有办法,才带着孩子到南京乞讨。当天他们夫妻俩带着孩子共乞讨到了300多元钱。根据这对夫妻的介绍,民警当场对其身份进行了核实,发现这对夫妻所说情况属实,三孩子也真的是他们的亲生孩子。

    随后,记者和孩子的爸爸进行了一次对话。

    记者:孩子这么小,你们把他们带着乞讨,难道就不心疼吗?

    孩子父亲:这有什么办法。我们第一胎生了个残疾女儿,接着就生了第二胎也是个女儿。我们老家生不到男孩是被人看不起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生了第三胎。但三个孩子让我们根本抚养不起。看到别的人把孩子带出去乞讨,一年就能盖房子,我们就把孩子也带出来了。

    记者:我刚才看到孩子妈妈下雨天不给孩子穿棉衣,这样孩子万一感冒生病了怎么办?

    孩子父亲:我们穷人家的孩子没有那么娇贵的。你想,路人为什么肯给钱,那还不是因为看孩子可怜吗?我们也不想让自己的孩子这样,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我们也很心疼啊。这样做只是想能多讨要点钱。

    记者:你们一天能要到多少钱?

    孩子父亲:这个说不准。我们家是分两块去乞讨的,正常情况下,我和她每天能要到接近200块钱。如果是节假日或者雨雪天气,还能多要点。反正我们觉得虽然是下贱,但比打工要强。

    记者: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你们难道没有想到这样会毁了孩子的前途吗?

    孩子父亲:我们乞讨还不是为了孩子!如果在家里,他们的学费我们都给不起。我们会把这些钱全部存起来的,等孩子长大需要钱时,我们就把钱取出来。当然,我们也不会耽误孩子学业的,等他们到了读书年龄,我们就带他们回家上学。

可怜的孩子!

 

南京晨报记者对话南京街头儿童丐帮,揭开鲜为人知的内幕 

 一到晚上,南京新街口、夫子庙、山西路等繁华地段,总有一帮儿童乞丐拦截路人强行乞讨。

    给孩子吃迷药

    群众举报母亲给孩子下迷药

    南京市公安局城警支队5大队的祝大队长介绍:某一天,有市民报警,说三牌楼大街有一女子给自己的孩子下迷药,想逼迫孩子乞讨。

    报警市民介绍,乞讨的女子让自己三四岁的孩子乞讨,但那孩子老是跑开玩,那女子就从身上掏出一药丸给孩子吃下,孩子吃下药丸后,立即跟醉酒似的,就知道看到路人就抱,路人不给钱他就不放人走。

    “经过审讯,该女子拒不承认自己给孩子下了迷药。后来,我们联系上了女子老家派出所,派出所说该女子确实是他们那里的,孩子也确实是她亲生的。不过当地民警表示,该女子生了两个孩子,她和她老公各自带一个,专门利用孩子乞讨。”祝大队长说。

天桥上的父女:不知道从哪里流落到哪里

让孩子受点罪

    “妈妈,我冷,给我棉衣”

 2006年12月8日晚上7点多,天上下起了大雨。在新街口金陵饭店门口,一名五六岁的女童只穿着一件毛衣在雨中乞讨。由于天冷,女童被冻得浑身发抖。而就是因为路人见女童可怜,他们在遇到女孩时,都会掏出零钱给女孩。女孩每讨到一笔钱,都会飞快地跑到一抱着一名三四岁男孩的中年女子面前,把钱交给她。

    “妈妈,我好冷,把衣服给我穿好不好?”在雨中乞讨了约30分钟后,女孩衣服全部湿了,可能女孩被冻得受不了了,她跑到了妈妈面前要衣服。“不行,你再要30分钟,今天正好下雨,这些人看我们这样会给钱的,穿上衣服就要不到了。”见妈妈这样说,女孩只有听从妈妈的话,再次跑到雨中拦截路人乞讨。雨天确实是乞讨的好天气,抱着儿子的妈妈面前的碗里不多时钱就满了,她熟练地把碗里的钱倒进了口袋,最后拿出一点零币放在碗里继续乞讨。有的路人见他们这么可怜,甚至还掏出了五块或者10块的整钱,这让坐在地上的妈妈兴奋不已。

天真的孩子:对着镜头作“V”的手势

 

带孩子乞讨月收入超过3000

    祝大队长表示,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这些儿童丐帮大都来自河南、安徽和甘肃3个地方,而站在幕后的大人也基本上是孩子的父母,他们就是利用人们同情儿童的心理,驱使自己的孩子强行乞讨。在这些带着孩子乞讨的职业乞丐中,他们的月收入超过3000元。

“有的大人带着几个孩子乞讨,他们站在不远处监视这些孩子,一是怕这些孩子贪玩,二是在孩子乞讨到钱后收上来。这些父母的行为其实是违法的,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目前正对这种利用儿童乞讨的行为重点打击。”祝大队长说。

                                                                         爷爷,我饿了,去那边吧

利用儿童乞讨最高将被判七年

    南京玄博律师事务所李本进律师介绍说,根据规定,只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请求并表示愿意接受救助的,救助站才可实施救助。而由于乞儿受到成人操纵且又年幼,所以,他们不可能成为自身利益的捍卫者,也不可能自己主动到救助站寻求帮助。因而他们在受到侵害时,也只能保持沉默。因此,“未成年人乞讨”成为城市管理中的一个新的“盲点”。

    不过,“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关注。刚刚提请审议的刑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以欺骗、胁迫、利诱等手段组织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最高将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一位记者路过郑州市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大门前天桥,发现一位浑身重度烧伤儿童面前放一小铁筒,坐在人行道上向过往路人乞讨,就在笔者掏出相机拍完照准备离开时,突然从天桥下跑来一位年轻男人,拉住笔者问道:同志,你是哪个报社记者?我就是这个孩子的父亲,我绝不是骗子,绝不是拿孩子来骗钱……该男子一边说着,一边从随身衣袋里掏出自己身份证递给笔者。

笔者从该男子递给的身份证上得知,他叫刘安国,家住河南省淮阳县鲁台镇墩卜村。据刘安国回忆:

 

 

郑州街头乞讨医药费的孩子

 

我们家共有两个女儿一个男孩,日子过得还算可以,2002年5月26日,一场意想不到的灾难突然降在我们家庭,这个日子对我们全家人来说,也是个永远难以忘掉的痛苦日子,当时我和妻子都在外地打工,三个孩子留在老家由孩子姥姥照管,按说应该是最放心的,可是,由于我们老家比较贫穷,为了给家里增添点经济来源,孩子姥姥一边带着孩子,一边在村里一家鞭炮作坊干些零活,为了照看孩子和干零活两不误,孩子姥姥就把未成品的鞭炮搬到家里做。那一天中午,她做好饭后出去找三个孩子回家,可孩子们就在这个间隙自己回家了,并很快点燃鞭炮,20盘鞭炮瞬间爆炸,冲击波将屋顶掀掉,并引燃大火,三个孩子被烧得面目全非,死里逃生。

刘安国还告诉笔者,三个孩子中属刘志盼(图中乞讨男孩名)烧得最严重,当时只有3岁的他烧伤面积达65%,大女儿刘玉会也较重,烧伤面积达35%,二女儿头皮被烧掉一半,胳膊等多处烧伤,为给三个孩子疗伤,共花去医疗费5万多元,这些钱大部分是亲戚帮忙和东拼西凑来的,现在欠亲戚的还有1万多元。“三年多了,三个孩子的伤一直让他夫妻俩揪心,眼泪都哭干了……据郑州某医院烧伤科的医生说,要治好小志盼一个人的烧伤就需要10多万元,且还要抓紧治,否则,孩子的骨骼一变形,就会瘫痪,终身残疾。不要说10多万元,就是1万元家里也拿不起,于是,为了筹集孩子治疗费用,只好带着在郑州街头向路人乞讨。

他带着孩子来郑州乞讨,本是想靠路人施舍给孩子筹集医疗费用,可是,让我没有想到是,带着孩子刚到郑州乞讨,遭到很多路人的怀疑,有人直接问我,这孩子是不是你从哪儿骗来的;还有人甚至指责我,说是我故意把孩子烫成这样然后领着上街要钱。听到这话,我真想放声大哭……”刘安国把他的身份证、鲁台镇民政所开的证明、已上小学二年级的大女儿的学籍卡以及孩子们烧伤前的照片都摆在地上(如图)。

 

救助流浪乞讨儿童遇难题

“直到现在,一看到穿制服的人,我还有拔腿就跑的冲动”,已经成为大学生的李玉平,六七岁时曾有过三次乞讨经历,那时留下的心理阴影,到现在也没有消除。

更多没有李玉平那样幸运的流浪乞讨儿童,散布在我国各个城市的角落里。《瞭望》新闻周刊的调查发现,许多流浪乞讨儿童因为特殊的成长经历,基本价值观破碎,精神上有趋于不健康的倾向:不诚实守信,缺乏爱心和同情心,没有法制观念。

专家认为,如果不及早对流浪乞讨儿童进行社会干预、心理干预,这些“问题儿童”长大后,很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你从他期盼的眼神中,读懂他那无声的语言么? 

 

来救助站的流浪乞讨儿童70%都撒谎

西安是全国流浪乞讨人员重要的中转地,每年来救助站的人数逐年上升。2004年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00人次,而2006年上半年已救助6000人次,其中流浪乞讨儿童约为1000人次。

这些流浪乞讨儿童中,年龄最小的6岁,最大的16岁,大部分都是由公安部门或救助站工作人员在街面上把他们带到救助站的,自己找上门的很少。

西安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仵国典告诉记者,在接待流浪乞讨儿童过程中,救助站工作人员发现,前来求助的流浪乞讨儿童由于过早地进入社会,他们的心理年龄要远远大于实际年龄,许多时候表现得“很老到”,前来求助者中的70%都在撒谎,编造各种理由蒙骗工作人员。这些儿童一般不愿意说出他们的真实姓名、家庭住址等,给救助遣返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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