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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相唯识宗] 攝大乘論講記——印順法師

第三節 釋妨難
第一項 釋說一乘 若此功德圓滿相應諸佛法身,不與聲聞獨覺乘共,以何意趣佛說一乘?此中有二頌:為引攝一類,及任持所餘,由不定種姓,諸佛說一乘。法,無我,解脫等故,姓不同,得二意樂,化,究竟:說一乘。

  此二頌,也是出於大乘莊嚴經論的。種種「功德圓滿相應」的「諸佛法身,不與聲聞獨覺」二「乘」人「共」,佛又「以何意趣」「說一乘」呢?這從上救濟乘為業引起的問題。「為引攝一類」不定姓的二乘迴小向大,「 [P546] 及任持所餘」一般欲退小乘的菩薩,使他保持原來菩薩的地位不失。由這兩種「不定種姓」,所以「諸佛說一乘」。引攝回小向大的聲聞,任持所餘的退小菩薩,皆屬不定種姓所攝。因菩薩曾受過聲聞熏習,所以可能的退回小乘;聲聞也曾受過菩薩熏習,所以可能的轉向大乘。前者是已發心了的菩薩,後者正在發聲聞心。

  前一頌說明一乘的目的,次一頌以八義說明一乘的意趣。經中說一乘的地方很多,所取的意義也不一,本論的八意,可說賅括無遺了。(一)「法」平等,證悟的法性真如,三乘聖者雖不無淺深偏圓,但是共同趣向的;真如是我法二空所顯的圓成實,菩薩以此出離,聲聞緣覺也由此解脫。深密經的『皆共此一妙清淨道』,法華經的『三乘同入一法性』,都是約這法平等說一乘。(二)「無我」平等,像般若經上說三乘補特伽羅同不可得,在無我中平等平等。無我既平等,所以不能說這是二乘,那是大乘。凡是說三乘有情差別不可建立,所以無大小等,都是依無大無小的無我平等說一乘。( [P547] 三)「解脫」平等,佛與羅漢,同樣斷煩惱障,同樣得到解脫,經上說『三乘同坐解脫床』,同入涅槃。約這樣的意趣,也有說為一乘的。(四)「姓不同」,眾生的根性不同,而不定種姓,大乘小乘皆有一分,如果回小向大就可成佛。約這不定姓人說一乘。(五)(六)「得二意樂」:1就人說,攝他為自,自他平等。2就法說,諸法無差別,法法平等。約這有情及法的平等講,所以聲聞就是佛。(七)「化」,佛說:我過去生中曾做過聲聞,現緣覺身,入般涅槃,現在仍然可以成佛,這是約佛的變化身說。法華會上舍利弗等,蒙佛授記,有說也是佛所變化的。(八)「究竟」,佛乘最為究竟,此一乘以上,再沒有餘乘,此是唯一的究竟乘,由上種種的意趣,所以佛「說一乘」。

  【附論】大乘經中講一乘的很多,說一乘是究竟,人人可以成佛。但依本論的意見看,小乘不得離障所顯的最清淨法界,怎麼可說人人成佛?一乘究竟,三乘方便,與三乘究竟,一乘方便,在佛學界中展開了熱烈的 [P548] 諍辯,真諦和菩提流支,是主張一乘究竟的,玄奘門下是主張三乘究竟的。本論前說救濟乘為業,不是說小乘決定要成佛,只是依不定種姓說。唯識家說聲聞有二:(1)定性的,這又有二類:一畢竟的,這一類的聲聞必入小乘的無餘涅槃,無論如何不再受化成佛。二不畢竟的。(2)不定性的,這二類聲聞是可以引導成佛的,因他過去曾受過大乘的熏習,種過大乘的善根。法華經上說舍利弗等對法華等都曾聽過的,不過忘失而已。所以依本論說,應該說三乘是究竟。真諦釋論,說前頌是顯義說一乘,後頌是密義說一乘,因此,他的解說不定種姓,以為凡是聲聞皆不定性,皆可作大乘菩薩。到了菩薩的地位,大乘已成,這才叫定,所以他有練小乘根性成大乘的理論。我覺得雖然一乘寶性論、佛性論等在說一乘,但瑜伽及攝論等,到底是說三乘究竟的。概略的說,無著系的論典,思想淵源說一切有系,確是說三乘究竟。但很多大乘經,與大眾分別說系接近的,卻顯然是說一乘究竟。依大乘經典來解說瑜伽攝論,說它主張一乘,固然是 [P549] 牽強附會;但偏據瑜伽莊嚴與本論等,想解說一切大乘經,成立三乘究竟是大乘經的本意,結果也是徒然。

  
第二項 釋同時有多佛 如是諸佛同一法身,而佛有多,何緣可見?此中有頌:一界中無二,同時無量圓,次第轉非理,故成有多佛。

  一切「諸佛」既「同一法身」,為什麼「佛」又「有」許「多」呢?這裡說有多佛,不同上說有無量有情現等正覺而名多,是說同一時中有多佛存在。一分小乘說:「一」世「界中」「無」有「二」佛,現在否認它的見解,說「同時」有「無量」眾生「圓」滿成佛。無量有情可以同時發菩提心,同時修菩薩行,功行圓滿,當然同時成佛,不能說誰先誰後,你候我,我候你。若說一時只有一佛,「次第」展「轉」相續成佛,是「非理」的,你有什麼原因限制他,使他們不能同時成佛呢?所以同時「成有多佛」。

   [P550]
第三項 釋法身涅槃不涅槃 云何應知於法身中佛非畢竟入於涅槃,亦非畢竟不入涅槃?此中有頌:一切障脫故,所作無竟故,佛畢竟涅槃,畢竟不涅槃。

  有的小乘說佛畢竟入涅槃,有的大乘說佛畢竟不入涅槃;本論以雙非的見解說佛非畢竟入於涅槃,也非畢竟不入涅槃。理由是:「一切障脫」而得轉依,約這障脫寂滅邊說,「佛畢竟」入「涅槃」。但是佛陀「所作」利益眾生的事業,盡未來際,「無」有「竟」期,所以佛又「畢竟不涅槃」。

  
第四項 釋受用身非自性身 何故受用身非即自性身?由六因故:一、色身可見故,二、無量佛眾會差別可見故,三、隨勝解見自性不定可見故,四、別別而見自性變動可見故,五、菩薩聲聞及諸天等種種眾會間雜可見故,六、阿賴耶識與諸轉識轉依非理可見故。 [P551] 佛受用身即自性身,不應道理。

  上文說『自性身者,謂諸如來法身』。以後,都談法身;談法身時,開顯了佛陀的全體大用。這裡不再說法身,卻把自性身與受用身對談。這自性身,是專就自證邊說。「受用身」所以不是「自性身」,「由六」種「因」:(一)受用身有「色身可見」;見,不單是眼見,是說可以了知的。佛的最清淨法身,功德相應,大慈悲所成;地上菩薩所見的,雖似乎即佛與淨土的色相,其實諸佛自覺,即智即理,融然一如。所見的色身,只是諸佛應機,眾生隨自所能見的,見到怎樣的色相而已。法身為一切法依,一切法不離於法身,體用無礙,故可說有色身;若偏取自證的自性身以對化他應現的二身說,就不能說有色相。(二)受用身,有「無量」彼此「眾會差別可見」,自性身沒有這差別相可見,所以受用身不就是自性身。(三)諸大菩薩在一會中,他們所見的受用身,「隨」各人「勝解」所見不同。如密跡經說:有見佛高如須彌山王,有見佛長千里百里等,受用身的「自性不定」,不能 [P552] 說佛自證圓滿的自性身有這種現象。(四)一一眾生「別別而見自性變動」,先見是這樣,後見又是那樣,見解進一層,所見又不同。自性身是湛然常住,不能有此演變。(五)受用身所住的淨土,「菩薩聲聞」獨覺等的三乘,諸「天」人「等」的「種種有情,眾會間雜可見」,這唯有化他示現才有,自性身自然沒有這種間雜。這樣,前說的法身淨土,如從自證化他差別的見地,那只是受用身土。但前依體用無礙,即本起末的法身說,與此不同;若把法身與自性身看成同一的意義,那前後就矛盾不能通釋了。(六)賴耶轉依得自性身,諸識轉依得受用身,若說受用身即自性身,「阿賴耶識與諸轉識」的「轉依」「非」一的道「理」,就無從分別了。由此種種道理,所以「佛」的自性身不是受用身;若說佛的「受用身即自性身,不應道理」!

  
第五項 釋變化身非自性身 何因變化身非即自性身?由八因故,謂諸菩薩從久遠來,得不退定,於[P553] 多及人中生,不應道理。又諸菩薩從久遠來,常憶宿住,書算數印工巧論中及於受用欲塵行中不能正知,不應道理。又諸菩薩從久遠來,已知惡說、善說法教,往外道所不應道理。又諸菩薩從久遠來,已能善知三乘正道,修邪苦行不應道理。又諸菩薩捨百拘胝諸贍部洲,但於一處成等正覺,轉正法輪,不應道理。若離示現成等正覺,唯以化身於所餘處施作佛事,即應但於史多天成等正覺,何不施設遍於一切贍部洲中同時佛出?既不施設,無教無理。雖有多化,而不違彼無二如來出現世言;由一四洲攝世界故,如二輪王不同出世。此中有頌:佛微細化身,多處胎平等,為顯一切種,成等覺而轉。為欲利樂一切有情,發願修行證大菩提,畢竟涅槃不應道理,願行無果成過失故。

  小乘學者多以變化身為佛的真身──自性身,這裡依八相成道的化身,舉八種理由,說明它的不同。初二因就是在從天退沒和入胎受生相上說:約化佛的一期應化說,平常都是從菩薩說起,菩薩本在史多天,後來時機成熟,從天退沒,乘白象降生人間入胎。但小乘學者也許可(這下面的理由, [P554] 都是小乘共許的本生談中的事實,所以在大乘上看,小乘的權說是無可否認的),「菩薩從久遠來得不退定」,現在又說佛「於史多」天退沒,「及人中」受異熟「生」,豈不自相矛盾嗎?這當然是「不應道理」的。

  第三因,就是在受學受欲相上說:「菩薩」過去生中,於燃燈佛前,上升虛空的時候,得無生忍,就知道宿命,「從久遠來,常」能「憶宿住」。過去所學的無量技能既常憶不忘,如方「書」,「算數」,「印」刻,「工巧論」等一切技能,及「於受用欲塵行」中,也常知它的過失。現在又說菩薩「不能正知」,要重行學習,再受五欲,這是「不應道理」的。今示現不知,仍須修學,與常人一樣的受用五欲,可知這是變化身,而不是佛的真身。

  第四因,約出家相說:「菩薩從久遠來」,對於什麼是「惡說」法教,什麼是「善說法教」,是早已知道的,而現在又要「往外道所」出家,修學邪說,這是「不應道理」的。佛的往外道所出家,明知是變化身,非自性身 [P555]

  第五因,約修行苦行說:「菩薩從久遠來,已能善知三乘正道」,當然不會再去修學邪道的苦行,今既「修」六年的「邪苦行」,可知是變化身;若說即是自性身,是「不應道理」的。

  第六七因,約證菩提轉正法輪說:「菩薩」於因中時,遍於百拘胝(萬億)贍部洲,布施持戒行道,教化眾生。成佛時,也應該遍滿百俱胝贍部洲受生成佛說法。若說「捨百俱胝贍部洲」而「但於一」贍部洲「處成等正覺,轉正法輪」,這是「不應道理」的。自性身唯一,如專在這裡,就不能在他洲;在此洲,同時須在他州成佛說法,可知這是變化身。若有人說:在我們贍部洲成佛的佛不是變化身,是自性身,其他地方不是「示現等正覺」的真佛,不過是此土的真佛「以化身於所餘處施作佛事」吧了。若這樣說,那末,「即應但於史多天成等正覺」,而以化身「施設遍於一切贍部洲中,同時佛出」,這也可以。或者另一地方成佛是真的,本土成佛是變化的,這 [P556] 也可以。為什麼定說此處是真正等覺,而以變化身遍在餘處施作佛事呢?你「既不」這樣「施設」,「無教」可以證明唯此土八相成道的佛是真,也「無理」由可以證成,可見非理!多界經說:無二輪王,無二佛陀同時出世,今說一切贍部洲中,多佛同時出現,豈不違經所說嗎?「雖」一佛土中「有多化」佛,「而不違彼」經說「無二如來出現世」間的「言」教,為什麼呢?因為經說「一四洲」名一「世界」,這一四洲中不能有二佛出世,不是說其他的四洲沒有佛出世。這「如」多四洲,有多輪王,但與經說「二輪王不同時出世」,並不相違。這又說一頌:「佛」的「微細化身」示入母胎,當那時候,不唯佛的化身入胎,同時佛還變舍利弗等許多化身於同一時間「多處」入「胎」,「平等」平等;為什麼要這樣呢?「為」欲「顯」示「一切種」覺最尊最勝,所以現聲聞而光顯如來「成等覺而轉」。

  第八因,約入涅槃相說:菩薩求無上覺,是「為欲利樂一切有情」的,所以「發願修行證大菩提」,無不是為此一大事因緣。現在度生事業尚未完 [P557] 畢,即依「畢竟涅槃」而入涅槃,這是「不應道理」的。為什麼呢?若果畢竟涅槃,那所修的「願行」就空「無」有「果,成」大「過失」了。由是知道現涅槃的是變化身,非自性身。

  
第六項 解二身常 佛受用身及變化身,既是無常,云何經說如來身常?此二所依法身常故。又等流身及變化身,以恆受用無休廢故,數數現化不永絕故;如常受樂,如常施食,如來身常應知亦爾。

  「受用」「變化」二「身」,不是佛的真身,在他現起的方面,確「是無常」的。那為什麼「經說如來身常」?這是就他的所依說的,「此」受用變化「二」身「所依」的「法身」,是「常」住的,約所依說,說能依的受用變化二身也是常住的了。實際上,菩薩眾會人天等見到的或現生或入滅的佛,只是餘二身,如來的自證法身是常住的,我們是見不到的。這可以拿水 [P558] 與波作比喻:水性的湛然不動,是法身;因眾生機感風波的鼓盪,水中現起波浪,小風小浪,大風大浪,這如受用變化二身。波浪的體就是水,這是水的一種姿態;水性既常住,波浪也不妨說常,所以法身也體用無礙。但大海的波浪,究竟因風而起,說波浪不是水的真相,受用變化身也不是法身。再依二身自體說:「等流身」就是受用身,因為受用身是從自性身流出,所以又名等流身。這等流身,他「恆受用」法樂「無休廢」,如世人說,這人「常」常享「受」快「樂」,雖然他所受的樂,並不是常住無間,但可以說他常常受樂;受用身也是這樣,他雖不是常住的,但可以說他是常。因為他在菩薩眾中,常受大法樂。「變化身」也可說他是常,以「數數現」起「化」諸有情的事業,相續而「不永絕」。這如世人說某人「常施食」,雖施食不是常無間斷,但屢屢施食,也可說他常施食。這樣,變化身雖不常在世間,但隨所化的有情,數數示現無盡,也說他是常。 [P559]

  
第七項 釋化身非畢竟住 由六因故,諸佛世尊所現化身非畢竟住:一、所作究竟,成熟有情已解脫故;二、為令捨離不樂涅槃,為求如來常住身故;三、為令捨離輕毀諸佛,令悟甚深正法教故;四、為令於佛深生渴仰,恐數見者生厭怠故;五、令於自身發勤精進,知正說者難可得故;六、為諸有情極速成熟,令自精進不捨軛故。 魏譯沒有這一段。

  受用身雖不是畢竟常住,但常時如此。「諸佛世尊所現」的變「化身」,數起數滅,不能「畢竟」常「住」。這有「六」種原「因」:(一)化身出世的目的,在度脫將成熟的眾生,在他示化的一期生中,把能「成熟」的「有情」,「已」令得「解脫」,未成熟的有情,亦使他種成熟的因,「所作」已經「究竟」,沒有再住在這世間的必要,所以示現入滅,不畢竟常住。(二)化身所以不畢竟住,是「為令」有情知身命是無常的,發心「捨離 [P560] 」「不樂涅槃」的世間心,「求如來」的「常住」法「身」;所以示現入滅,令起生死無常的感觸。(三)如來久住世間,眾生就不生恭敬尊重心,甚深正法教的悟解也不勤求了。佛「為令」有情「捨離輕毀諸佛」,勤求「悟」解「甚深」的「正法教」,所以示現涅槃。(四)佛陀久住世間,眾生就不生戀慕,起懈怠心。「為令」有情「於佛深生渴仰」,「恐」他們常時「見」到「生厭怠」心,所以到了相當時候,就般涅槃。法華經中舉譬喻說:有長者子,父在世時,身嬰重病,不肯服藥,忽然聽見父親死了,哀號痛哭,服藥病癒。眾生亦如此,佛住世時,身心有病,不肯求對治,生懈怠心;若見佛入涅槃,就於佛生渴仰心,精進修行。(五)佛若常住世間,懈怠的眾生,常會抱這種觀念:現在我還沒有工夫修學,慢慢過幾年再說,好在佛陀是常住世間的。佛為要使這類有情「於自身」心發勤「精進」,「知」道「正說者」的佛陀,如優曇缽羅花,「難可得見」,就能急急的修學佛法,所以示入涅槃。(六)「諸有情」雖還沒有得解脫,但已能「極速成熟」善 [P561] 根,他已能自己警策自己,「令自精進不捨」法「軛」;這像病人快要痊癒,醫生的在旁久守,簡直毫無意義,所以化身佛就入涅槃。這樣看來,化身佛的入涅槃,實是教化眾生的方便。

  此中有二頌:由所作究竟,捨不樂涅槃,離輕毀諸佛,深生於渴仰,內自發正勤,為極速成熟:故許佛化身,而非畢竟住。

  重頌前六因,其義可知。

  
第八項 釋成佛要作功用 諸佛法身,無始時來無別無量,不應為得更作功用?此中有頌:佛得無別無量因,有情若捨勤功用,證得恒時不成因,斷如是因不應理。

  「諸佛法身」既「無始時來」本來具有,「無」有差「別」,「無」有數「量」,那末,佛就是眾生,眾生就是佛,眾生「不應為」了證「得」佛果「更作功用」?或說:諸佛法身,無始時來,無差別,無數量,那末,一 [P562] 佛成佛,就應當成辦一切有情的諸利樂事,所以眾生求佛法身,不應更作功用!不應當這樣說。諸「佛」證「得」無始時來「無別無量」的法身,要以這所證得的法身,作為有情勤求佛果的精進「因」,所以一方面雖然本具,一方面還須功用。本具而不能顯發,如貧家的寶藏,並不能使他免離饑寒。因此,若「有情」「捨勤功用」加行因,那末「證得」的雖本來無別,但「恆時不成」眾生成佛的「因」,因為不是證得因的緣故。所以「斷如是」的證得加行之「因」,「不應」正「理」!如果要成佛,非勤修加行不可! [P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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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結說 阿毘達磨大乘經中攝大乘品,我阿僧伽略釋究竟。

  這是最後的結說。「阿毘達磨大乘經中攝大乘品」,是本論所依的聖教,也就是論主所要闡明的法門。「我阿僧伽略釋究竟」,是作論者自述對於法門所作的功力。阿僧伽,梵語,即無著菩薩。究竟,即終了完成的意思。依西藏譯的攝大乘論看,這末後的一行,實就是論題與作者的名字。印度學者著作的通例,書題與作者名字,是放在全書末後的。這雖也近於情理,但本論此文,仍以看作全論的結說為適當。無著的集論末後說:『何故此論名為大乘阿毘達磨集?略有三義:謂等所集故,遍所集故,正所集故』。這也是在論文臨結束時,指出論題,並說明本論的依據。遍所集一義,雜集論即說『遍所集者,謂遍攝一切大乘阿毘達磨經中諸思擇故』。參照集論的筆法,本文雖即是點出論題與依據,但這是包含於論文之中,決非在論文結束以 [P564] 後,另標論題及作者名字的。西藏譯本,或許是依著一般的通例,略有改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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