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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穿灯脚”

元宵“穿灯脚”

元宵节。漳浦县湖西乡诒安堡的祖祠大厅内,悬挂着一盏长5米、宽2米、高3米的大花灯。村内一年内结婚的新娘及生子的妇女,在婆婆的陪伴下,陆续到大花灯下穿行,称为“穿灯脚”,祈求幸福美满、添丁生财,充满了喜庆。 据《漳浦县志》记载:自古以来,“元宵节前各族宗祠张灯结彩,布置一新,凡族内新婚或得子之家要挂灯志庆,十五日举办丁桌。当晚族中新婚和得子的妇女,集中在祖祠里穿灯脚,头上照例要插麦青。”穿着红裙子的新娘手中拿着鲜甘蔗,象征着往后的日子一节更比一节甜。看热闹的小孩会把点燃的鞭炮扔向在花灯下穿行的新娘脚下,有时会把裙脚烧破,引来阵阵笑声。所以,当地流传有“新娘新琅琅,裙脚破一空(洞)”的民谚。 “穿灯脚”在闽南流传悠久,据说是开漳圣王陈元光的兵将从中原带来漳州,并随着移民带到台湾。这种古朴的民俗在海峡两岸流传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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