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着人生 追求不已
作者:林荫茂 来源:《拾桑风云》94年7月号 点击数:269
——访著名民法学家徐开墅教授
“徐开墅”这个名字,在法学界是广为人知的。整整50多年的法学研究和教学工作为徐先生赢得了广泛的声誉。50多个春秋的风风雨雨,徐先生是怎么走过来的?在漫长的治学生涯中,徐先生是如何取得成功的?阳春3月的一个下午,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轻轻敲开了徐先生的家门。在书房里,我看到徐先生正在伏案写着什么,宽大的写字桌临窗而放,两边都可以坐人。我马上意识到,徐先生可能常在这里面对面地给研究生授课。徐先生告诉我,他正在为上海市人民政府起草一个拍卖条例,已经基本完成,现在作着最后的“精加工”。我环顾这约摸15平方米的书房,发现四壁都是书架,书架上摆满了已经发黄但依旧平整的早期的法律书籍,近几年来出版的各种各样的法律书和许多外文书刊,令人感到非同寻常的是,书架上还陈列着不少古典文学书籍和文学鉴赏辞典。分门别类的许多牛皮纸袋叠得整整
齐齐,其中塞满了有序分列的各种资料,充分体现了徐先生治学严谨态度。徐先生知道我的来意后,望着东墙上那幅朋友赠送的对联:“重开绛帐千秋业,别墅青山万树春,”陷入了沉思,接着给我讲述了只属于他自己的历史故事。
钱庄世家 就读翰香
徐先生的祖父长期在工商界和金融界从业,家境富裕。后来祖父从上海回到老家宁波,投资五六家钱庄。徐先生的父亲也在钱庄里工作。徐先生的母亲是一位未进过学堂,但德行高尚、教子有方的妇女。当时,徐先生就读的是当地著名的“翰香小学”,这所学校不仅教学生研读《论语》、《孟子》、《古文观止》之类文言名篇,而且十分重视英语教学。小时候的徐开墅虽受祖父宠爱,但学习上从不要大人操心,总是十分自觉。他除了通过努力学习打下了扎实的古文化与外语的底子以外,还阅读了巴金等不少进步作家所写的文学作品,这些、作品对徐开墅的世界观和今后的人生道路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离家赴沪 初衷文艺
在巴金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反封建、追求自由进步的思想的激励下,徐开墅渐渐感到旧式家庭的局限性与封闭性。13岁那年,他下决心独自离家出走,到上海投考舅舅,并考上了沪江大学高中。在中学里,他不像其他许多同学那样虔诚地信教,而是花更多时间去阅读新文艺作品,并积极投身于当时的文学革命运动。他在学校里组织了“洪钟”文艺社,自己担任社长;他写诗、写小说,还投入到“我与文艺”的讨论中去。虽然当时发表意见的都是鲁迅、茅盾、郑振铎等大人物,但徐开墅也“初生牛犊不畏虎”,积极撰文投稿,他的文章《我与文艺》(刊载于1936年叶圣陶办的《中学生》杂志)鲜明地体现了“文艺为人生”的文学观念。
学习法律 独立自强
在中学里,徐开墅不仅喜爱文艺,数理化的成绩也特别好。.高中快毕业时,学校告诉他可以直升沪江大学化学系;而舅舅又希望他去学医,掌握一门实用的本领。当时,徐开墅的祖父已有几十万家产,祖母说,不要再读书了,一生也吃不完的。可是徐开墅不想躺在祖产上坐享其成,他要自己创业。就在那时候,祖父投资的钱庄发生了一些风潮,祖父所受的损失很大。其中有些情况在当时看来似乎颇不公正。有一天,徐开墅在祖父面前说道:“我要当一个法官或律师,为天下打抱不平!”祖父听后说:“我从没看见过出名的律师,除了绝无仅有的一个人,那就是吴经熊。”从此,“吴经熊”这个名字就深深地印在徐开墅的脑海里。吴经熊何许人也?他是当时的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著名的上海特区法院法官。一次又一个西班牙人开设大赌场被捕,由中国的法院审理。西班牙人慕名请人找到吴经熊法官,愿出10万大洋,请他从宽发落。面对重金的诱惑,吴法官不为所动拒绝贿赂,充分体现了崇高的民族气节。怀着对吴经熊的仰慕之心,抱着为天下人争公平的愿望,徐开墅放弃了直升沪江大学化学系的机会,毅然报考东吴大学法律系,并终于如愿以偿。
专攻“民商” 师恩难忘
在东吴大学就读期间,徐开墅的主攻方向是民法和商法。这是为什么呢?其实这和徐开墅少年时代初衷文艺、主张“为人生的艺术”分不开。在他的眼里,民法和商法涉及到生老病死、衣食住行,与每个普通人都有关系,所以一定要花力气钻研透彻。徐先生回忆说,在东吴大学,对他影响特别大的有这样几位老师:一位是曹杰,著名资深法官、庭长,东吴大学教授,解放后任国务院参事,著有《中国民法总论》、《中国民法物权论》等书。一位是耶鲁大学毕业的刘世芳教授,在东吴大学教德国民法和债法。还有一位胡长清教授,他编写的全套民法教材对青年时代的徐开墅有很大的启蒙作用。30年代末,大学毕业前后,徐开墅在林语堂主办的《宇宙风》、《天下事》等杂志发表译文:主编过《近体诗选》。他还在《文
汇报》、《中美日报》副刊发表法学论文,并兼任两报法律顾问栏编辑,为读者答问。徐开墅还在李石曾主办的《世界月刊》上发表宪政论文,呼吁停止内战,劝说国共合作,实行宪政。1940年徐开墅大学毕业,获文学士、法学士双学位,并留校任教。47年,与杨永清、(东吴大学校长)、黎照寰(交通大学校长)等一起,被东吴大学法学院聘为抗战后的第一批教授。
孜孜不倦 培育新人
1940年至1951年,徐开墅曾在上海东吴大学法学院、上海法学院、大夏大学、光华大学、复旦大学和上海法政学院任教,受聘为副教授、教授,讲授民法、商事法、民诉法等课程。解放后。任上海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市教育局研究员等,还兼任区教育工会业务委员会主任。虽然在“反右”和“文革”中,他两次遭受挫折,但其对共产党、对祖国、对法制事业的热爱之心仍矢志不渝。1980年起,受聘于上海社会科学院.任民法、国际私法教授、法学研究所特邀研究员、研究生导师和导师组长。曾招收、指导过5届硕士研究生。近10年来,徐开墅还在华东各省市和天津等地讲学.并兼任江西大学、安徽大学、南开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外贸学院等多所高校的教授、研究员和研究生导师。他先后为各校开设过民法专题、外国民商法、比较婚姻家庭法讲座,为研究生讲授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涉外经济法等课程。他推荐研究生出国深造,他参与评审法学专业高级职称。如今.徐开墅先生真可谓是“桃李遍天下。”他的学生中有著名大学的}教授、副教授,各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员等。当年的学生一谈I起徐开墅先生的为人和谆谆教诲,无不感动、敬佩。而徐先生则常常说:学生能取得成就,就是对我最高的奖赏;他们进步得快。我就得到了精神上最大的安慰。50多年来,徐先生撰写、主编、翻译了大量著作,其中有专著《民法债编各论》、《契约法的比较研究》,论文《我国宪法与民事立法》、《论民事活动中的法律责任》(此文获上海l市法学优秀论文一等奖)等几十篇,以及主编《民法通则概论》、合编《国际私法公约集》等。他的著作和各种学术成果在国际学术交流中,深受东西方学者,尤其是日本、美民商法学家的赞誉。1984年,他在上海市民主党派四化成果展览会上,被列为“为健全法制奋斗不息”的四位法学家之一。1986年荣获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法学成果奖励证书,记功一次。1993年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聘为特邀研究员。同年岁末,黄菊市长、徐匡迪副市长亲自向第一批受聘的市府立法顾问发聘书,其中最年长的就是民商法专家徐开墅。最近,他还被英国剑桥传记中心邀请入选94年《世界名人录》。
见解独到 治学严谨
徐先生在几十年的研究、教学和参与立法过程中,发表过一系列独到的学术见解,其中重要的有:(一)法律除有阶级性之外,也应重视其社会性;(二)应尽快完善债法制度,详尽地规范债权债务关系。同时应制定合伙法、票据法、提存法、拍卖法等具体法律;(三)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国有企业的经营权之间的关系有两个由矛盾到统一的问题,即计划性与等价有偿的价值规律之间的矛盾到统一的问题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之间的矛盾到统一的问题;(四)民事当事人所希求的,可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行为,都应称为法律行为;(五)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民法上的时效制度等等。1980年起,徐先生曾多次参加全国人大法委会主持的民法起草小组工作,对民法草案各稿和以后的继承法、民法通则、中外合作企业法、全民工业企业法、破产法等草案都提出过立法上的有益意见。
在治学上,徐先生强调要下苦功夫,注重逻辑思维的培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知识面要广。不仅法律要熟,而且文字表达也要好,如能懂一、二门外语则更好。年近八旬的徐先生仍坚持每天读书、看文件;凡是中央重要文件,不等单行本出来就已通读过了。徐先生说,不学习“毛选”和“邓选”,是不可能搞好法律工作的,搞任何事情只有了解历史源头,才可能真正把它做好。
离开了徐开墅教授的家,我的思绪无法平静,我发现,徐先生的经历中贯穿着一根闪光的红线,那就是忧国优民,以天下为己任的精神,这从他少年时代主张“文艺为人生”时就强烈地表现出来了。在我的采访快要结束的时候,徐先生曾动情地对我说:著名数学家华罗
庚是在讲台上谢世的,如果我也能在为事业的奋斗中走完自己的一生,那将是我最大的荣幸。这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精神境界啊!